2025年4月,《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》正式施行,标志着宁波市在优化科技创新生态、深化产学研协同、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迈入新阶段。该条例以构建“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”为核心目标,通过政策引导、要素保障、平台支撑等举措,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。
一、构建全域创新生态体系,强化政策支撑
条例明确科技创新需坚持“政府引导、市场导向、企业为主体、产学研联动”的体系,重点聚焦基础研究、成果转化、人才支撑等关键环节。例如,在基础研究领域,宁波设立总规模达14亿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及成果转化基金,支持新材料、工业互联网等前沿领域攻关。同时,通过税收优惠、用地优先等政策,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。
二、产学研深度融合,加速成果转化
宁波以甬江科创区为核心载体,整合甬江实验室、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等13家高能级平台,形成“基础研究—成果转化—工程化”全链条创新体系。条例鼓励企业与高校、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和产业研究院,推广“先用后转”等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。例如,镇海区通过“投贷保”联动机制,2023年挖掘技术需求160项,促成成果转化54项。
三、人才引育并举,夯实创新根基
政策提出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,支持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建设,并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给予资助。宁波高新区通过“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计划”,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1000家,R&D经费占GDP比重达8.62%。此外,国际人才合作项目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,进一步强化全球创新资源链接。
四、成效初显,产业能级持续提升
政策实施以来,宁波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:工业增加值位列全国第6,绿色石化、磁性材料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,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速居全市前列。甬江科创区数创港加快建设,南片区聚焦数字经济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,北片区发展新材料形成百亿级规模。

结语
宁波通过系统性政策创新,正加速从“制造大市”向“科创强市”转型。未来,随着条例的深化落实,宁波有望进一步巩固长三角科创策源地地位,为全国科技创新生态优化提供“宁波样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