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冬腊月里,一场持续了三年之久的维权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。普通消费者张建国与国内某知名家电企业的产品质量纠纷案,在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后画上句号。法院判决该企业向张建国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六万八千元,这起被媒体称为“小人物死磕大企业”的案件,最终以消费者的胜诉告终。
事件的起点要回溯到二零二零年七月,张建国在省城一家大型电器商场购买了该企业生产的一款高端空调。然而,新空调安装使用不到两个月,便出现制冷效能严重下降、噪音异常增大等问题。最初的报修开启了长达十个月的维修拉锯战,厂家售后先后上门检修五次,更换了压缩机、主板等主要部件,但问题始终未能彻底解决。
“我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们的态度。”张建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“从第五次维修后,他们就开始暗示是我使用不当,甚至提出让我承担后续维修费用。”正是这种推诿的态度,让这个平时温和的中年人决定“死磕到底”。
二零二一年四月,张建国向省消费者协会投诉,但调解过程中企业代表态度强硬,拒绝退换货的解决方案。次月,张建国将该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退一赔三。
案件的审理并不顺利。作为被告的企业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,提出了大量技术性抗辩。庭审过程中,双方就产品质量问题的认定、维修记录的完整性、是否存在欺诈故意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。为了证明产品质量存在缺陷,张建国自费聘请了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,取得了关键性的检测报告。
“那段时间,我几乎成了半个空调专家。”张建国苦笑着说,“为了弄懂专业技术问题,我查阅了大量资料,咨询了无数专家。所有人都劝我放弃,说个人告大企业不可能赢。但我想的不是输赢,而是对错的道理。”
二零二二年三月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,认定该企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销售,构成欺诈,支持了张建国的全部诉讼请求。企业不服提起上诉,案件进入二审程序。
二审期间,企业提出了新的抗辩理由,试图推翻检测报告的证明力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检测,结果依然支持张建国的诉求。经过长达一年的审理,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企业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这起案件在消费者维权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。多位法律专家指出,该判决再次明确了企业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的法律责任,特别是对“欺诈行为”的认定标准作出了具体诠释。
省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李明辉律师表示:“这个案例的重要意义在于,它彰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威慑力。消费者面对大企业时不应该是弱势群体,法律的天平必须保持平衡。张先生的坚持不仅维护了自身权益,也为所有消费者树立了榜样。”
案件终结后,有媒体试图采访被告企业,但对方仅以“尊重法院判决”简短回应。业内消息人士透露,该企业已开始内部整改,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和售后服务管理。
纵观这场持续三年的维权之路,张建国累计投入了近两万元诉讼相关费用,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。当被问及是否值得时,他说:“很多人觉得为了一台空调不值得,但原则问题不能用量化计算。如果每个人都因为困难而放弃,那么法律规定的权利就成了一纸空文。”
这起普通的消费纠纷,因为当事人的坚持而变得不同寻常。在法治社会建设中,正是需要这样的“死磕”精神,让纸面上的法律条文真正走进现实生活,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剑。如今,张建国的案例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典范,鼓舞着更多人在权益受损时勇于说不,坚持到底。